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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何计算年休假工资?

此文章帮助了513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休完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情况(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二、如何计算年休假工资

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年休假所依据的月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基本一致。即: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前十二个月加班工资总额后的月平均工资。如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得工资为用人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资。

以上就是“哪些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以及“如何计算年休假工资”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劳动者有帮助。劳动者应注意,对于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情形,员工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经核查无误。如果员工不能提供没有中断工作的有效证明的,只能按照该员工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建议劳动者可以就年休假问题咨询一下律师,避免发生纠纷。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双休日制度,因工作性质不能实行双休日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但是对国家法定节假日,用工单位必须保证,休息时间可以相应作调整。对此,劳动者要多加留意,因为它关系到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对侵犯该权利的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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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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