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劳动争议案例  >  员工可以质疑员工手册吗?

员工可以质疑员工手册吗?

此文章帮助了384人  作者:陈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员工手册的制定应当符合民主程序要求

2014年8月1日,郑某与某证券公司订立劳动合同。2016年1月11日,某证券公司以郑某存在虚假报销为由单方解除了与郑某的劳动合同。郑某主张某证券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郑某认为证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员工手册》未经民主程序制定,其中关于违反一次即可立即解雇的“不符合正当并忠实履行职责的欺诈、不诚实或不当行为”以及“不诚实或虚假陈述的行为”等规定过于宽泛且过于苛刻,容易导致某证券公司解除权的滥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郑某主张。

理由: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效力范围及于全体职工的规范劳动管理的制度。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公示并使劳动者对规章制度的内容知情。

律师说法:员工手册的制定程序应该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不产生约束力

本案中该证券公司的《员工手册》应当经过其员工民主程序及公示程序后生效。郑某作为公司员工有权对公司《员工手册》的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是公司《员工手册》制定的参与者。或者,公司提供证据证明郑某提出异议的条款已经公司工会或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向郑某公示,这样亦可对郑某产生约束力。

用人单位《员工手册》除了满足合法性、及公示的程序要求之外,《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是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的亲历者应当对涉及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内容拥有发言权并对《员工手册》内容进行充分讨论,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适当参与规章制度制定过程的权利,即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对《员工手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在员工所提合理质疑成立的前提下,应该对员工手册进行民主程序的审查,未经民主程序的《员工手册》不对员工产生约束力。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应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劳动争议相关咨询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合同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仲裁案例解析,劳动争议案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五险一金案例,工伤认定赔偿案例,劳动诉讼,工资福利,辞退辞职解雇等劳动纠纷案例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