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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况,试用期辞职的注意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1992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二.公务员试用期辞职的注意事项

公务员试用期辞职的注意事项:

1、公务员在试用期内能辞职,可由单位政工干部到组织你们招考的人事部门录用流动科办理辞职手续;

2、按照规定,你辞职满3年后才能再次报考公务员;

3、不要尝试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退回原单位,那样和正式公务员被辞退一个后果,5年内不能报考公务员;

4、鉴于以上情况,建议你不辞职,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以后,以非试用期公务员身份报考中直机关公务员(各省基本上都不让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考)。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在试用期内将员工辞退的,必须符合“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比如有的公司在录用的时候没有就具体录用条件作出约定,试用期结束后随意辞退员工。因此,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辞退的理由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都不是合法的辞退,劳动者可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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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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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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