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的辞退有什么特点
公务员的辞退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辞退是各级机关法定的基本用人权利。国家法律赋予公务员机关有依法解除不适宜继续在机关工作的公务员职务关系的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公务员机关才能行使,是公务员机关的单方面行为,公务员只是这种权利关系的被动客体。
(2)辞退公务员必须按照法定的事由。只有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事由出现后,才能终止公务员机关与公务员的职务关系。超出规定的条件,非因法定事由,公务员不得被辞退。
(3)辞退公务员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律程序。如不符合法定程序,做出的辞退决定是无效的。法定程序既是公务员权利的有效保障,又是对公务员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必要限制。
(4)被辞退的公务员享有法定的待遇。按照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或领取一定的辞退费。
二.公务员辞退有要求吗
公务员辞退,是指各级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辞退不具有惩戒性,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一般来讲,辞退无须事先征得公务员同意,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管理部门就可按照法定程序做出辞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