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濮阳劳动律师  >  工资福利  >  休息休假  >  劳动监察中单位的权利,单位接受劳动监察处罚的程序

劳动监察中单位的权利,单位接受劳动监察处罚的程序

此文章帮助了1927人  作者:濮阳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监察中用人单位的权利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拒绝权: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劳动监察时,其执法人员少于两人,且不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的,用人单位有权拒绝监察;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处罚,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政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申辨权:当事人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陈述和申辨的权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劳动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听证权:当事人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数额较大的罚款的,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举行听证的权权。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对其处罚决定后,三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

复议权:当事人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按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向上一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权:当事人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赔偿权:当事人因劳动行政部门违法给予行政处罚,致使当事人受到损害。当事人依据国家《赔偿法》,有权要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赔偿。

二、单位接受劳动监察处罚的程序

(一)提交整改资料

被查单位按《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要求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整改的措施和方案,并提交相关的证据。被查企业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应资料的要求如下:存在问题;应提交的资料;招用员工30日以上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台帐或合同备案签收表(须有劳动站盖章或员工签名);境外人员未办在深就业手续;境外人员就业证或办理境外人员就业证交费发票;工资未达最低标准;整改报告书、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正班及加班工资)公告副本;超过法定加班加点时间;整改报告书、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工时制度公告副本;拖欠员工工资;整改报告书、已发放所欠薪金的凭证(员工签收的工资表或银行转帐凭证);收取报名费或押金;有员工签名的退还押金或报名费的凭证;招用童工;送童工返乡证明、发放童工工资证明;厂规未经劳动部门审批;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后的规章制度。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以上材料时请把公章带上。

(二)接受处罚告知

我局对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发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被查单位签收。

(三)陈述申辩

被查单位应在收到《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监察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此权利。

(四)听证

对较大数额的罚款(指对个人处以5000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及以上罚款),我局发出《听证告知书》。被查单位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后三日内提出,由我局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被查单位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届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程序举行听证。

(五)接受处罚决定

我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向被查单位发出《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由被查单位在《劳动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名盖章。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如对处罚决定不服,被查单位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劳动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政诉讼。

(七)执行处罚决定

1、主动缴交罚款。

(1)单位应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业银行缴款,如转帐,应在“银行进帐单”上填写“劳动局”;

(2)缴款后持“财政局行政罚没缴款单”(或持转帐凭证)罚款收据”;

(3)开取收据后,应将第四联交到劳动局检查大队随档结束。

2、强制执行。对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执行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濮阳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双休日制度,因工作性质不能实行双休日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但是对国家法定节假日,用工单位必须保证,休息时间可以相应作调整。对此,劳动者要多加留意,因为它关系到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对侵犯该权利的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休息休假相关栏目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濮阳劳动律师推荐

李海林律师
李海林律师劳动争议纠纷专家律师,执业至今,一直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经验丰富。
李海林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纠纷与人事争议案件。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26号江山大厦A座11层

濮阳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濮阳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病假工资如何计算,病假工资规定,女职工产假规定,劳动法陪产假,产假工资规定,年休假制度,带薪休假,劳动法婚假规定等休息休假知识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