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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吗,试用期算不算工作年限

此文章帮助了842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试用期内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吗

企业的认识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此,尽管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

企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和低于标准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5倍的赔偿金。

二、试用期算不算工作年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工作年限内。试用期的工资数额如何确定?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廉价获取劳动力,将试用期的工资定得很低,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上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三者不一致的,则三者取其高。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工资是用工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它包括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基本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奖金、补贴及其它津贴都在此之列。很多用工单位除了发放给劳动者基本工资之外,还会发放给员工奖金、技术津贴恶和伙食补贴等。以上所述全部都属于员工获得的工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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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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