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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月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单位要付双倍工资吗?

此文章帮助了777人  作者:中山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超过一月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去年3月31日,史某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前6个月为试用期。离试用期满还有一个月的时候,纳尔科公司向史宇平发出了解聘通知。事后史宇平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7500元,以及解约的补偿金3万元。

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服务奖金的起始享有日期应为2006年6月,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在6个月的试用期内,因此公司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倾斜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最终得以确立,这是劳动合同法区别于《物权法》等平等保护法的重要特征。”茆荣华说,该法不仅在第一条中开宗明义地揭示了这一立法宗旨,在后面的具体规定中,总体来讲都最大程度贯彻了这一宗旨。

超过一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要付双倍工资吗

在上面的案例中,《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新法实施后,史某未满半年,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茆荣华说:除了这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还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预计明年将大量出现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引发劳动者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或确认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纠纷。

他同时指出,在侧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该法也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如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新法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为了适应企业结构调整、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适当放宽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等。

中山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应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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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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