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工资福利  >  工资津贴  >  什么是工资,企业拒绝付清工资怎么办?

什么是工资,企业拒绝付清工资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478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工资

(一)工资的概念与种类

根据劳动部于1994年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3条,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主要包括这样几种形式:(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工资的特征

1、主体上,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发工资的一方只能是用人单位,领工资的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2、性质上,工资是劳动的对价,只有付出了劳动,才能获得相应的工资。

3、形式上,工资可以有多种表现,既可以是基本工资,也可以是加班工资、奖金(如年终奖、十三薪)、津贴、补贴,等等;名称上也不局限于“工资”的叫法。

4、趋势上,工资的范围在逐步扩大,一些原本不作为工资看待的收入形式也逐渐被纳入进来,如一部分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险金。

三、企业拒绝付清工资怎么办

(一)、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工资支付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故应在解除当天一次性支付工资,但是这个个人觉得这个可以和单位协商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企业拒绝付清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因此,若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你的工资,以及不支付加班费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工资是用工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它包括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基本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奖金、补贴及其它津贴都在此之列。很多用工单位除了发放给劳动者基本工资之外,还会发放给员工奖金、技术津贴恶和伙食补贴等。以上所述全部都属于员工获得的工资津贴。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工资津贴相关栏目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工伤期间的工资,2012最低工资标准,双倍工资时效,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老板不发工资举报等实用知识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