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工资
(一)工资的概念与种类
根据劳动部于1994年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3条,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主要包括这样几种形式:(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工资的特征
1、主体上,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发工资的一方只能是用人单位,领工资的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2、性质上,工资是劳动的对价,只有付出了劳动,才能获得相应的工资。
3、形式上,工资可以有多种表现,既可以是基本工资,也可以是加班工资、奖金(如年终奖、十三薪)、津贴、补贴,等等;名称上也不局限于“工资”的叫法。
4、趋势上,工资的范围在逐步扩大,一些原本不作为工资看待的收入形式也逐渐被纳入进来,如一部分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险金。
三、企业拒绝付清工资怎么办
(一)、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工资支付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故应在解除当天一次性支付工资,但是这个个人觉得这个可以和单位协商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企业拒绝付清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因此,若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你的工资,以及不支付加班费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