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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工伤认定期限过了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413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小林是一家公司的缠绕工,在上班期间发生事故受了伤,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为了追讨剩余的医疗费,小林最终把本公司告上法庭,但是,由于他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超过一年期限,法院判决驳回了小林的诉讼请求。

从2003年6月开始,小林就在吴江三联公司打工,工种是缠绕工。前年4月17日,他在公司打工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到医院治疗后共花去医疗费1570元,但公司只支付了医疗费1200元。由于公司还拖欠医疗费370元以及误工费、护理费,去年12月,小林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于今年1月20日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之后,小林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诉,仲裁委以小林的申诉时效已超过一年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小林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江三联公司赔偿他医疗费370元、误工费6000元、护理费900元、营养费1200元。

工伤认定期限过了怎么办

日前,法院驳回了小林的诉讼请求。

法官解释说,原告小林与被告三联公司这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有关损失应通过工伤保险赔付的途径解决。原告所提出的促裁申请因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其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除了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等原因造成伤害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的有关待遇。但工伤认定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超过期限的将不受保护。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期限为30日,如果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应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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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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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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