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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标准工资的数额,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部分

此文章帮助了454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判断标准工资的数额

当用人单位制订出工资单或者员工拿到工资单后,如何来判断哪些属于标准工资,哪些不是标准工资呢?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地方相关法规规定,标准工资不包括: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终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也就是说,标准工资一般都是以一个月为计算周期,在该一个月的周期内发放的工资,除去加班工资以及我在前面工资总额中讲述的不属于工资范畴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总和就应当属于员工的标准工资了。

有个简单的判断方法:每月固定发放的项目一般都属于标准工资的组成部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也一般采用这种方法来判断标准工资的数额。但我们一定要注意那些不属于标准工资范畴的项目可不能计算在内。

用人单位在中约定的标准工资往往和实际发放的标准工资不相符合。企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是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就属于标准工资,那么上述固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也应该属于标准工资的范畴。而这又涉及到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企业往往就以最低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而将上述属于标准工资的部分排除在外,显然是不公平的。

二、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部分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它不包括如下几部分:

1、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2、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3、加班加点工资;

4、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工资是用工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它包括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基本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奖金、补贴及其它津贴都在此之列。很多用工单位除了发放给劳动者基本工资之外,还会发放给员工奖金、技术津贴恶和伙食补贴等。以上所述全部都属于员工获得的工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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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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