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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工伤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此文章帮助了594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用人单位需要双倍支付工资的规定: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以下劳动合同的,应当按2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公式:

双倍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2

注:工作年限:是指工作时间满一年。

按1年的补偿(6个月<工作年限<1年);

按半年补偿(6个月>工作年限)。

月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的范围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工资是用工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它包括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基本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奖金、补贴及其它津贴都在此之列。很多用工单位除了发放给劳动者基本工资之外,还会发放给员工奖金、技术津贴恶和伙食补贴等。以上所述全部都属于员工获得的工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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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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