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劳动视频说法  >  法院不管我的事儿

法院不管我的事儿

此文章帮助了442人  作者:江华律师律师  来源:法邦网-法邦直播室

点击浏览视频:法院不管我的事儿

       王杰(化名)2011年2月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与之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杰任公司技术工程师,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标准为4800元,转正后的工资为6000元,在试用期内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等。2012年5月,公司要对其工作进行岗位调整,遭到王杰拒绝,双方发生争议,多次协商不成。于是王杰自行离职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请公司补缴其试用期期间的社会保险费0.45万元。被仲裁委驳回后,王杰觉得心里不服气,于是又起诉至当地法院,然而这一次却又被法院驳回了。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用工方和劳动者双方违约之后应当支付的赔偿金,不能只约定劳动者的违约责任,而对用工方的违约责任只字不提,劳动者在这一点上态度要强硬一些。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劳动相关咨询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相关合同

劳动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伤、五险一金和辞退解雇案例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