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你今年有年终奖发吗?注意啦!由于今年是新个税法实施以来发放的首次年终奖,一不小心,就可能出现多发一元,到手却少数百、数千元的情况。对此,专家提醒,要合理避开盲区,以免“得不偿税”。(12月9日《京华时报》)
近日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葛长银在其微博中表示,大家应注意年终奖的临界点问题。因为多发一块钱,可能就要多缴一千多块钱的个人所得税。葛教授从1.8万元—99万元列举了6个“临界点”,在这些“临界点”上,只要多发1元年终奖,就要分别多纳个税1154.1元—88000.45元。那么,合理避开盲区,以免“得不偿税”,可谓是有关年终奖的“纳税攻略”。
这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几家欢喜几家愁?在拖欠工资成为年终“积疾”,有劳法院院长亲自出马帮工人讨要工资的不堪局面下,有人却在研究年终奖的“纳税攻略”,不禁让人感叹:人与人的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当然,能拿到1.8万元以上的人和国家税收斗智斗勇也一种合法的“游戏”,本来能得到1.8万元甚至99万元年终奖的,也不是底层或普通的工薪阶层,想必他们的“智商”也玩得起这个“纳税攻略”。但如果让辛苦了一年,连工资都拿不到的打工者看到这个“纳税攻略”,可能直接拿头撞墙的心思都有了。年关将近,记者了解到,在年终奖的问题上,有人“分文没有”,有人是“盆满钵满”。而在广州市某建筑公司工作的张先生对记者说:“今年也不期望有(年终奖),只求老板别拖欠工资就行了。”
相对于辛苦一年连工资都拿不到的可怜人儿,研究年终奖的“纳税攻略”就有点“酒肉臭”的味道了。当然,在既得利益的驱使下,也能从“纳税攻略”中解读出一点积极意义,认为这些征税“临界点”造成的“盲区”,“的确是因为国家税务部门工作考虑不周,执行标准设立存在问题造成的”。言下之意,就是这个“纳税攻略”能促使调节税的“改进”。这就令笔者想起了在烈日炎炎的夏天,建筑工地的民工还不知道冷饮费为何物的时候,坐在空调房里的人们却在争论高温费的多少。假如现行的调节税标准因这些“临界点”上的“盲区”而改变,其意义就有点类似于给空调房里的人多发一点高温费。
那么,在作为劳动所得的工资还要诉诸法律追讨,法院的裁决还要法院院长亲自去执行的情况下,动辄上万、几十万的年终奖,因调节税不同节点上的征收差额,能带来多少社会不公呢?既然是差别征收,这个差别的节点不管放在哪里,都会有一个变化的起点。而随着奖金额的上涨,税率的提高也是符合税收经济职能的:税收作为国家强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主要形式,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也改变了各阶级、阶层、社会成员及各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
就算1.8万元的年终奖,这可能是一个廉价劳动力一年的工资报酬,基于这些人能养家糊口,这份年终奖就可以视为额外收入。在社会资源分配严重不公,甚至工资收入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研究年终奖的“纳税攻略”,虽然也是合法的权利,但终归让很大一部分人羡慕或嫉恨。所以,在腾讯的这条新闻后面,网友的评论已经“建楼”了:不少人在说,“每年没有年终奖的人看到这条新闻真是羞愧啊,我拖垮了伟大祖国的脚后跟”,更有网友信誓旦旦:“给我发18001,我宁愿多缴税2000”,“年终奖给我96万,我愿90万交税”。
虽然研究“纳税攻略”并无过错,网友的调侃也纯属玩笑,但都知道年底了,还是少一点不和谐的声音为好。“纳税攻略”毕竟曲高和寡,因为普通百姓还玩还不起这样的“纳税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