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点实际的!。。。。。。为什么不能申请扣押那个女孩父母的住房家产,用来给男婴治疗?既然无法用刑法定罪,民事肯定得赔偿吧?公安部门应该积极点!而不是让受害者因为医疗费用,陷入无穷尽的苦痛。
小小年纪就这样藐视生命,到底是怎么样的家庭长大的孩子,希望不要再有这样残酷的事情发生!孩子小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监护人重责难逃,怎么能够一走了之呢。
女孩是冷血动物,她的家人更是冷血动物,国家、社会应该对这种人实行居住地管制,不准随意离开。
法律在纵容孩子做事可以不负责任,少管所干什么的?工读学校干什么的?这样的恶魔应该受到严惩,否则难平公愤
这么恶劣情节不判的话,有失社会公平正义
不能这么纵容她一走了之,至少要赔偿男婴所有费用和以后成长的问题。
大家还不人肉这一窝狗日的东西,离的近的每天都去打狗日的
为什么还不惩治凶手,绝不能放过她。
不能让摔婴女童一走了之,强烈建议收容教养。
决不能就这么放走这个小恶魔及其培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