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拟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和各种投资企业提供设立基金前的专业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立前期的方案设计,私募基金设立的法制环境分析、基金构架、潜在投资人和资金托管等相关咨询服务;
2、提供基金设立中期的治理结构、风险控制机制、章程或合伙协议、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设计和咨询服务;
3、提供基金设立后期的基金管理人及资金募集等相关的咨询服务;
4、提供有关投资主体资格审查、投资项目筛选、尽职调查相关事宜的咨询服务;
5、提供有关基金退出方式选择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