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申请登记,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应当依法申请备案。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材料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若有);基金托管协议(若有);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当日及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若有);TA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若有);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委托外包协议(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