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翰郑爽被爆分手
因合作《一起来看流星雨》而被爆假戏真做的张翰与郑爽近日被爆出分手。2013年8月,郑爽单方面公开与张翰恋情,并大方承认整过容,称张翰太帅,跟他谈恋爱压力大,没有安全感。4月29日凌晨,网友爆料张翰郑爽已经分手,并直言“张翰这个演员不容小觑”,称张翰自出道以来身边不缺女伴,而郑爽只是被拿出来当枪使了而已。记者虽各方求证未果,但还是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到,郑爽近两年来作品产量不多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张翰。
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开放,未婚同居成为一种常态,同样因为关系不和谐,去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也不足为奇。在同居关系结束时,往往会因为财产分割产生纠纷,那么同居关系结束同居财产该如何分割?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易轶律师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而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的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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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