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陈远发律师 >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15-03-25    作者:陈远发律师
导读: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具体来说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具体来说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

 

3、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员(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林业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非上述机关人员或者虽为上述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但不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一般不能成为该罪主体,构成该罪的必是共同犯罪。

 

(1)侦查人员,即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的专门机关的工作人员,如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工作的人员。其职权是搜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缉犯罪嫌疑人并实施必要的强制措施。

 

(2)检察人员,主要是指检察员或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对检察院直接受理和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改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审判人员,是指在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司法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出于徇私、徇情动机,造成错押、错捕当事人的,一般不构成该罪。

  • 陈远发律师办案心得: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在侦查阶段最容易受到侵害,当事人被侦查机关控制后,律师的及时介入会帮助其了解涉案的法律知识,稳定心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关注微信“陈远发律师”(微信号chenyuanfa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陈远发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陈远发律师网”)

执业律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