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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产法院敲响第一槌 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2015-03-25    作者:王彬斌律师
导读:广州知产法院敲响第一槌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敲响知产案的第一槌。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的今天,诉讼已经渐渐成了保护该权利的重要途径。“现在开庭。”1月2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的1个月之际,该院3个法庭...

广州知产法院敲响第一槌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敲响知产案的第一槌。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的今天,诉讼已经渐渐成了保护该权利的重要途径。

“现在开庭。”1月2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的1个月之际,该院3个法庭开始审理知识产权案件。院长杨宗仁与副院长吴振、林广海分别担任3案审判长,敲响了首日开庭的法槌。

首批开庭审理的3宗案件包括:音集协诉广州番禺某KTV作品放映权纠纷案、张某诉某餐饮管理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和杭州某龙井茶产业协会诉广州某贸易公司侵犯“西湖龙井”商标权纠纷案。3宗案件均与百姓日常生活联系紧密,涉及作品放映权、特许经营合同、侵犯商标权等不同类型纠纷,分属知识产权审判的不同领域,各具代表性。

据介绍,从2014年12月21日正式开始受理案件以来,截至2015年1月2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39件,其中一审案件313件,二审案件226件。在待结案的303件一审案件中,专利权纠纷275件,占全部案件比例的51%,其中侵犯外观设计专利纠纷209件,实用新型专利纠纷49件,发明专利权纠纷15件,专利权属纠纷2件。此外,著作权纠纷18件,商标权纠纷10件。另有10件案件经审查不予受理。目前,该院已有289宗案件完成了排期工作,即将全部进入庭审程序。

专利纠纷的法律保护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如今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成立,以及各类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解决,使得知识产权开始备受人们得关注。当然,要想知识产权得到更好得保护,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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