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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仲案件技术交流会

2015-03-26    作者:柴青海律师
导读:仲裁程序基本流程:申请与受理→_→答辩与反请求→_→组成仲裁庭→_→开庭审理与调解→_→庭后程序→_→合议裁决申请与受理阶段:1)仲裁协议是提起仲裁的依据:请求事项应在仲裁协议涵盖范围之内(多份合同);理清请求的思...

仲裁程序基本流程:

申请与受理→_→答辩与反请求→_→组成仲裁庭→_→开庭审理与调解→_→庭后程

序→_→合议裁决

申请与受理阶段:

1)仲裁协议是提起仲裁的依据:请求事项应在仲裁协议涵盖范围之内(多份合

同);理清请求的思路与依据:尽量一次性提干净所有的仲裁请求,不要频繁变更

请求;(商事仲裁中想要提出撤销合同的难度是很难的,不要轻易定性合同无效及

合同可撤销);请求要明确具体:数额;标的物;

2)几个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

1、关于预备性请求的问题;(北仲受理预备性请求,即:如果不受理这个请

求,那么可以另外提出几个请求。)

2、返还、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请求事项是以合同被撤销或解除为前提的,应

当先提出相关请求;

3、注意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责任、定金、利息、滞纳金之间的关系;(一般重复性

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4、不要将抗辩作为请求提出(如:要求确认我方不违约之类)

二、答辩及反请求阶段:理性应对,积极参与

1)答辩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简易程序10天,普通程序15天)

1、是否要按期答辩:强制答辩.不答辩不失权(不答辩不失权);不按期答

辩的后果。

2、准备不充分时如何答辩;(可以递交几份说明,说明仅是在现有情况下的答

辩,保留以后改变或增加答辩的权利)

3、答辩要针对请求进行;(几个请求对应几个答辩)

4、不要以反请求代替答辩

2)反请求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答辩和反请求的区分;(可以和仲裁员适当沟通,判断标准:如果即是答

辩,但同时也可以作为单独的请求提出,建议反请求)

2、反请求和本请求需要基于同一合同关系;

3、反请求要以明确的反请求申请的方式提出;(反请求申请书)

4、反请求的提出时间(原则是在答辩期内,逾期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是否

接受的考虑因素(合并的必要性和关联性,一般在首次开庭前都问题不提,开庭之

后会有很多风险)

三、关于管辖权异议:重视权利,及时提出

1)管辖权异议的理解

狭义:仲裁协议的效力;

广义(主体;仲裁事项;其他);

2)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首次开庭前的理解(仲裁委不赞同把时间卡在最后)

;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与滥用管辖异议权

3)管辖权异议的决定权:机构决定;机构授权仲裁庭决定(中间裁决;最终裁

决)

四、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与仲裁员回避

五、庭前程序与开庭审理!

1)庭前程序:庭前会议(确定争议点和审理范围);核对证据原件;!

2)开庭审理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尽量让当事人一起参加开庭,并将事实部分内容交由

当事人陈述;

2、不宜把庭审过程变成是书面文件的宣读会;

3、要善于抓住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阐述意⻅;

4、时刻保持神经的敏感,重视仲裁庭关心的问题;认真对待仲裁庭提出的意想

不到的问题。

六、关于证据问题!

1)关于举证期限(如果没有发举证通知书则随时可以)

2)关于证据突袭

3)关于逾期提交证据(仲裁庭也是有可能接收的,也是有可能拒绝的)!

4)关于委托仲裁庭调取证据(仲裁庭的调查取证本来会比较保守,一般情况是不

会代替当事人取证)

附:对律师代理商事仲裁案件的几点建议

扎实的基本功:扎实掌握合同法,对案件所涉法领域有较全面的了解,要有案件所

涉专业的基本知识

熟悉仲裁法、仲裁规则:仲裁规则是最重要的程序规则

树立正确的仲裁理念;律师与仲裁员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彼此尊重)

就争议解决来说,律师和仲裁员是合作伙伴。

二、商事仲裁案件中如何确定焦点问题!三)商事仲裁案件中调解机会之应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杨再学

如何在商事仲裁中把握调解机会

仲裁中为什么要调解(好处)?

1、“买卖不成仁义在”:是商事纷争解决的最佳结果,不伤和气即不断财路。

2、利益调整的可控程度较高:当事人双方协商调整利益,由仲裁员按既定程式进

行利益切割更符合双方的交易预期。

3、“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在仲裁员主持下协商解决纷争、可以超出仲裁请求考

虑。

4、仲裁中,一般调解有三种,一种是直接双方私下调解,一种是由秘书跟双方沟

通,不断“讨价还价”调解成功,一种是由仲裁庭组织调解。其中,由秘书调解成功。

  • 柴青海律师办案心得:常言说:心法大于计法。许多案件的发生缘于矛盾的积累,当然也与当事各方没有经营好社会关系有关,同处一个时代,理当有更好的方式经营我们的人生和事业,这世上没有迈不过去的坎,更没有逾越不了障碍,有原则的妥协不是软弱,达成一种平衡,事情也才能得妥善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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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律师大讲堂》主讲律师、策划人,法律风险防控专家,思想者,《时代聚焦“是”与“非”》丛书主编,时评撰稿人,专注于理论研究并法律实务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