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购房者在看中一套房子后,会下定金,意味着这套房子是该购房者定下的,防止被其他买走,但有时候会下订金,那么究竟订金与定金有什么不一样呢?估计很多购房者也不太清楚。
来自吉林的赖先生准备今年跟女朋友结婚,打算买套房子。赖先生在一个小区看中一套房子,担心被别人买走,于是在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付了1万元订金。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赖先生的女朋友忽然患了重病,经过和家里人商量,赖先生打算将买房子的事先缓一缓,想要将1万元订金拿回来,用于给女朋友治病。
但是开发商表示,该订金不能归还。无奈之下,赖先生只能选择向12315投诉。该区的消保会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刻联系开发商了解相关情况,开发商表示赖先生是主动以一种预订房子的形式进行支付的,现在反悔想来拿回这笔款,属于单方面违约,因此不能拿回去。消保会分析情况后认为双方并没有签订合同,只凭一张赖先生的汇款单很难说明其购房事实,经协调,开发商将1万元还给赖先生。
所谓定金是指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
温馨提醒:购房者购房必须签订购房合同,走合法程序。建议购房时以“订金”的名义支付预约金,而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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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计全律师办案心得:缺乏契约精神是中国社会的通病,中国政府、中国人在法治进程中已初步建立了契约(合同)意识,但还处于初级阶段,我们前行的道路曲折而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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