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易轶律师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而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的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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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