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伊始,辞旧迎新。转眼我们这代人都站稳了“而立”到“不惑”的年代。和我们的前辈相比,我们自然还有各种不足;但和那些更年轻的法律人在一起,我们似乎又能为他们指点一二。
同样是法律人,除了那些普遍的共性外,我们必须要说,一代人自有一代人的特点。那些在相同年代背景下,共同成长所经历的历史事件、文化习惯、表达方式、物质基础甚至是审美观,都会让同一代人的想法更趋同。就如某些律师的表现,无论他们主张如何,操作手法都和红卫兵无异。那就是他们年少时所经历的,对他们产生雕刻的时代。
而身处这个国家大变革的时代中,一年的变化相当于世界其他地方四、五年的变化。所以在我们这里,相邻两代人之间的代沟其实远远不止十年,而是接近半个世纪。我们这代人看着出道的新人周杰伦,却是下一代人的精神偶像;我们熟悉的“郝海东、范志毅”们,却是下一代人不知所云的历史人物。
我们这一代人,刚刚摆脱“小字辈”的称呼,突然就被称作“蜀黍”。在“隔代亲”的法律界序列里,夹在“老当益壮”和“新人辈出”之间,我们处于最不尴不尬的境地。模仿前辈,就是做旧;学习后辈,就是装嫩。我们也不想辜负这个时代,但更重要的是需要有共同的行为准则。让人欣喜的是,我们这代法律人已经越来越多的形成共识。承蒙不弃,我将酒后真言归纳如下:
理想
一把年纪了,我们再谈“理想”确实也引人发笑。但无论是为了凌云壮志亦或为了养家糊口行至今日,我们这一代法律人都需要保持理想。那些在校园里、书本上打动人心的字句,都不应该以现实的种种为由所抛弃。感谢这个国家的物质积累,我们到了这样温饱无虞的年纪,才有底气有所不为,更专注自己内心想做的事情。我们不必高谈阔论“法者,天下之公器”这样的话,甚至我们每个人的理想都有差异,但至少都认同一个原则,即“不愿意因为自己让它变得更坏”。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再经历我们自己经历过的这些糟心事儿。他们会有他们的烦恼,但应该是在我们的基础上,去面对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不能逃避自己这代人的责任。
专业
我们这一代人,绝大多数都受过正规的院校教育,通过司法考试进入法律行业,或持公器,或为在野。我们所能仰仗的无非是“技术”,而非“艺术”。纯靠演技,总有砸的时候。我们已经陆续看到演技派的破产,且来日方长,也就更加坚定我们走专业化道路的选择。专业,不仅需要选择一两个熟悉的领域,更需要凝心静气,认真对待自己手里的工作。法律行业不乏天赋异禀的人才,但更多的是刻苦累积的成果。像我这样资质平平的人,更需要专业化的道路。因为专业所带来的平和力量,才是实现理想的手段。而我有幸所看到的那些专业的表现,才真正称得上是庭审艺术。当然,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专业不仅仅是对自己业务领域的精通和专注,更是对自己陌生领域的谨慎评论,不做“大嘴巴”。
合作
法律行业的发展大势,早就过了单打独斗的年代,“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与人分享,善于合作已经成为主流。合作,从小处说是和身边人共事,在工作上做到“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再大些说的是共赢,让自己团队坚守的“打造一个平台、聚集一批人才、成就一番事业”的理念不落空。在法律行业内部,更是要建立所谓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在社会上,是需要与各行各业的紧密联系,让公众有机会更多的认可法治的理念。而合作,就必须要有合作的态度和言行,不能苛责自己的合作伙伴,不能好处自己来,黑锅你来背。我们都是这个合作机制的一员,不能吃法律的饭,砸法律的锅。不得不说,我所供职的汇业律师事务所,在这方面所做的探索和尝试,为行业的发展探索出新的道路。不但业务发展迅速,团队向心力和凝聚力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这就是合作的力量。
妥协
定纷止争,确实是我们法律人工作的重要目的。而中国近代将近一百年的革命史,让我们在和平时期的历史的惯性里,或多或少的都染上了一些抗争到底的颜色。而这些颜色,都会条件反射的出现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这代人,似乎是这个国家上百年来第一批不再为温饱而忧愁的群体。能克服天然的恐惧,我们应该有自信去妥协。
妥协不是投降,是尊重和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时空里的其他人,必要的一些让步。妥协是宽容,更是文明的进步。我们的文明已经越来越包容,已经能接纳各种不同观点的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那么,我们这代法律人也必须足够聪明,拿出智慧来学会妥协,而且要妥协的智慧。和同行妥协,和对手妥协,体制内与体制外要妥协。当然,我们要柔软腰身,和更年轻下一代人妥协,因为未来会怎么样,我们这一代人最后如何被评价,不是我们自己说的算。
诸君,一起努力吧!
杨树英律师办案心得:刑事案件关系到当事人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人身自由,不发生则已,一旦发生,必将造成人生的巨大转折,轻则身陷囹圄,财产损失,重则被剥夺生命。因此,聘请一位经验丰富、可靠尽职的刑事辩护律师至关重要,我们组成的专业律师辩护团能够帮助当事人减少财产损失,获得自由,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指引家属抓住法律的工具,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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