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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委托国内律师成功与国内的一方解除婚姻关系

2015-03-31    作者:王兴余律师
导读: 事情经过:2005年2月26日,女方出国到了西班牙。2011年8月12日,男女双方经人介绍后一起到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不和,男方回到国内,双方开始分居。处理过程:女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通...

 

事情经过:

2005年2月26日,女方出国到了西班牙。2011年8月12日,男女双方经人介绍后一起到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不和,男方回到国内,双方开始分居。

处理过程:

女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通过所在国中国大使馆公证委托书等材料,寄给国内律师代为起诉、应诉。经过律师及法院的努力,成功立案。

办理结果:

2013年3月7日,经过女方代理人王兴余律师与男方协商,最终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出具(2013)崂王民初字第16号民事调解书,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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