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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天消费者有无理由退货权

2015-04-13    作者:王峰律师
导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于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可受50万元的处罚。消费者网购后可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通过截图等方式保留...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于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可受50万元的处罚。消费者网购后可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通过截图等方式保留下来,一旦遭遇非法拒退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掌握的“证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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