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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 8000余万,2014年中国十大人身险典型赔案!

2015-04-13    作者:李艳杰律师
导读:首席编辑:百年人寿营业区总监李艳杰女士联系方式:15904547744高速特大交通事故2650万赔付案2014年7月19日,沪昆高速公路湖南省邵阳市境内,一辆运载6.52吨乙醇的轻型货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致...

首席编辑:百年人寿营业区总监

李艳杰女士

联系方式:15904547744

高速特大交通事故2650万赔付案

2014年7月19日,沪昆高速公路湖南省邵阳市境内,一辆运载6.52吨乙醇的轻型货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致轻型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燃烧,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相关保险公司立即启动大案应急响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交警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协助被保险人处理事故、收集索赔材料,快速完成2650万元的理赔款支付。

【责任】:本案社会影响较大,保险公司的第一首信息是从媒体报道中获得,但是并不是所有案件保险公司都能从媒体获得信息,所以消费者在事故发生后要尽量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高效推进抢险救灾、定损理赔等工作。

保险业快速赔付马航MH370事故案

2014年3月8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一架载有239人(其中中国乘客154人)的客机与管制中心失去联系。2015年1月29日,马来西亚民航局宣布,马航370航班失事,并推定机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已遇难。

在获悉飞机失联的讯息后,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就及时做出了反应,启动重大事故紧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开展慰问、核保和理赔等各项工作。截止目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陆续开展100余笔案件的赔付工作,预计累计赔付金额1600多万元。

【责任】: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保险公司各项工作均做到了细致、周到,既做好了遇难家属的安抚慰问,又在最大化地尊重家属的诉求意愿的基础上完成了理赔工作,体现了保险公司专业的理赔服务,也体现了重大事故面前主动承担风险管理的社会责任。

意外溺水身故1020万元赔付案

2014年5月下旬,王先生外出游玩时溺水身故。经过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定性,相关人寿保险公司在核实清楚事故性质、排除免责事项后,依据条款约定、重合同守信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内、外部审核流程,赔付身故受益人共计1020万余元。

【责任】:高额赔付对身故客户家属是阴霾中的抚慰,对普通大众来说则是一次现实而深刻的提醒。风险面前人人平等,经济能力宽裕的客户更该匹配与自身经济实力相符的充足保障,在风险来临时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

肝癌病故1000万元赔付案

2014年3月24日,被保险人黄先生因突发腹部不适入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肝癌破裂,治疗无效于4月27日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相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迅速反应,3日内便完成了所有理赔程序,并将1000万元理赔款给付到账,践行了保险公司快速理赔的服务承诺。

【责任】: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这是谁也无法控制的,保险正是意外来临时能够提供保障的有力后盾,为千千万万的家庭提供经济支撑和精神慰藉。

交通意外身故600万元赔付案

2014年8月16日,被保险人张先生自驾车在高速公路遭遇意外当场身故。接到报案后,相关人寿保险公司立即开展案件核实和理赔工作,并于9月11日支付了全额保险金6035000元。

【责任】:本案提示消费者:一要明确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以在理赔时更加准确地履行被保险人的意愿;二要及时报案,使保险公司及时知晓保险事故的情况,并指导客户搜集索赔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以便快速准确地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及理赔结论。

大学教授重疾身故300万元赔付案

2014年1月,国内某高校教授因病医治无效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相关人寿保险公司迅速核实事故,确定保险责任,在前期赔付重大疾病60万元保险金后,又赔付受益人240万身故保险金。

【责任】:保险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真真切切的一份保障。高校教授既是高级知识分子的代表,也是中国老龄化中的一份子,他们有着成熟的思想和理智的判断,他们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这需要我们普通的消费大众也能意识到这一点。所以说,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是生活的必需品。

化工企业爆炸360万元伤亡赔付案

2014年4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某化工企业发生特大爆炸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获知消息后,相关人寿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启动理赔应急预案和绿色通道,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小组,一方面积极查找业务档案,一方面现场跟踪了解事故动态,全力做好理赔善后工作,简化理赔手续,以最快速度完成全部理赔事宜,共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360万元。

【责任】:团体保险通过嵌入企业风险管理和员工福利保障的体系,具备了一定社会管理功能。近年来,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了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也因此扩大了市场对团体保险业务的需求。保险公司如何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的,个性化的团体保险产品,为企业抵御未知风险,并通过成熟、快速、专业的理赔服务充分发挥好自身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是应当积极探索的新课题,也是保险功能在一定意义上的升华。

环卫工团体意外230万元赔付案

2014年4月28日,环卫工人赵某在打扫街道时被电动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相关保险公司在努力安抚家属情绪同时,迅速展开理赔工作,仅用2天时间便将446200.14元理赔款交到赵某家属手中。据统计,在本保单年度内,类似的环卫工人意外身故案件共发生5例,医疗案件39例,总赔付金额达230万元。

【责任】:环卫工人被人们赞誉为“马路天使”“城市美容师”。但是,一直以来环卫工人的安全保障措施相对薄弱,意外交通事故频发,环卫工作正在成为高危行业之一。保险公司勇于承保、周到服务赢得了政府和公众的认可,也体现了保险公司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担当。

幼儿园校车翻车160万元赔付案

2014年7月,湖南省湘潭某幼儿园所属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不慎翻入水库,造成8名幼儿和3位成人遇难。事故发生后,相关保险公司高度重视,主动核查情况,在确认了责任和损失后,立即采取现场办公,于事故当天办理好赔付160万元的一切手续,全力配合支持了政府对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责任】:此类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往往无法承担事故全部损失,这对受害者家属无疑是雪上加霜,同时也给政府造成了莫大的压力,影响社会安定。在危急关头及时帮助被保险人及遇难者家庭渡过难关,同时也为政府分忧,正是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的充分体现。

鲁甸地震137万元伤亡赔付案

2014年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发生6.5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获悉灾情之后,国内多家人寿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公布服务承诺,简化手续,主动排查、慰问客户,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量、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投入到抗震救灾的战役中。在极短时间内,快速确认并完成了46名身故客户的赔付,赔付金额合计137.33万元,并上门探视慰问35名受伤客户。

【责任】:大灾过后,保险公司以灾区的生命救援为重,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大灾救助工作,为灾区群众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充分发挥了保险的保障功能,赢得了社会各界和灾区群众的普遍认可,充分诠释了保险公司勇担社会责任的企业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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