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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中的继承原则及序位

2015-04-14    作者:易轶律师
导读:继承中的继承权实行男女平等原则,即男女享有同等的继承地位和资格。法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之所以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考虑到因姻亲或血亲而形成的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以及婚姻法规定的...

继承中的继承权实行男女平等原则,即男女享有同等的继承地位和资格。法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之所以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考虑到因姻亲或血亲而形成的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以及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利义务的承担和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抚养效果的程度。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能继承,即第一继承人享有优先权(但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没有先后次序之分)。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方可继承。另外,这里所指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和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易轶律师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而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的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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