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送我上路,越快越好!”
“等死的痛苦比死都痛苦!”
这是死刑复核法官在看守所提讯被告人时经常听到的消极话语。
然而,在李勇耳中,他更多听到的则是被告人无奈的忏悔……
李勇,最高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第二合议庭审判长,2006年被选调到最高法院,此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在他手中,一些人为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付出生命的代价,而另外一些人被留了下来在铁窗中忏悔赎罪。
此时此刻,距离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已经两年零15天。
这些日子里,掌管生杀予夺大权的死刑复核法官如何把好最后一道关,合议庭成员是否能保证全部阅卷,是否亲自去当地提讯被告人……带着诸多好奇,记者今天走进了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大楼,试图全面了解刑事法官李勇的真实工作状况。
绝不放过一个疑点
在最高法院内部,关于死刑复核有一个十分严格的办案规程。其中规定,合议庭所有成员都要阅卷。
“即使不是自己承办的案件,李勇都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有疑必排,排疑务尽,确保每一个案件的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耿景仪说。
耿景仪向记者说起了彭某某故意杀人复核案:
在这一案件中,一、二审均认定彭某某在其暂住处将两名女童杀害并抛尸灭迹。承办人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李勇在交叉阅卷中发现,侦查取证环节不够规范、DNA鉴定书表述明显有误:一是DNA鉴定书上记载的某些检材的提取不规范,与其他证据不能相互对应;二是DNA鉴定意见称4号检材为陌生女子-1所留、5号检材为陌生男子-1所留,但检验结果反映4号检材为男性、5号检材为女性,存在明显错误。
后来经补证核查后,公安机关针对以上问题作出说明并及时更正。由于排除了疑点,最高法院依法核准了被告人彭某某死刑。
据一审法院承办人反映,当地公安机关查清该案问题后,同时发现其他案件也存在类似问题,也一并进行了纠正。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审批刑四庭呈报的被告人彭某某故意杀人死刑复核一案时,对该案审判长李勇办案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交叉阅卷,不走过场,严谨仔细,在详尽阅卷基础上发现重要证据问题,提出意见,是特别要提倡和发扬的办案作风。”
绝不浪费一点时间
“如果你连这个人都没有见过,又凭什么核准他死刑呢?”
李勇对最高法院“对于核准死刑原则上应提讯被告人”的规定很是赞同。他认为,无论有多奔波劳累,只要能保证案件质量什么都不怕,因为那是刑事法官最大的责任。
和李勇同在第二合议庭的法官汪斌对李勇的充沛精力很佩服:“为了节省时间,在外地提讯时李勇总是尽量缩短行程,很多次都是一下飞机就赶往看守所,白天提讯被告人,一天要乘车辗转五六个市县,晚上在宾馆看案卷,然后第二天再赶路。”
“出差回京后,他完全忘了旅途劳顿,经常让司机把自己从机场直接送到办公室继续工作。”汪斌感慨地说。
“我就是总感觉,时间不够用。”李勇去提讯被告人总是选择在周末去,他说,“我就是舍不得那点时间。”
刑四庭第二合议庭是该庭受理案件最多的合议庭,审判任务十分繁重。耿景仪告诉记者,李勇除了自己承办案件、主持合议庭评议、参加审判长会议等工作外,阅卷、制作法律文书几乎成了晚上和节假日的“作业”。
同事们说,如果周末或者哪个晚上没看到李勇在加班,反而会觉得很奇怪,心想一定是下去提讯了。
对每一份证据、每一宗事实李勇都做到认真核对、仔细分析,善于发现问题,确保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记者手记:
“5+2”说的是一周5天工作日,加上两天的休息日,7天连续工作;“白+黑”说的是每日白天工作,晚上加班加点。我想,李勇用这两个加号来形容再恰当不过。
我问他:天天从早到晚地拼命工作,哪来这么强大的动力?
李勇笑笑,回答简明扼要:“我又没有其他的爱好,也不愿意手上压的案子太多。”
死刑,死缓,一字之差,生死两重天。最高法院没有规定,要求法官必须加班,但李勇一直这样做,这是一种自我加压的工作状态,更是一种令人敬佩的工作激情。
多一些时间,多一点拼命,多一件“铁案”。也许,在巨大工作动力背后隐藏着的,正是那一份对生命无止境的尊重。
法官语录:
权力观———
在被告人及其家属眼里,死刑复核法官的权力大过天,可李勇不赞同:“刑事法官的权力并没有多大,这个权力更多的是来自对主要事实的认定,而不是对量刑,即所谓决定生与死的权力。”
廉政观———
李勇说:“一名好法官,就要独善其身,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工作和办案上。”他认为,纪律是一种有利于个人成长和发展的营养,是个人品格安全的保护伞而不是束缚。“法官要实实在在地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做到不偏不倚,维护社会正义。”
同事眼里李勇: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第二合议庭法官汪斌:在李勇那里,没有哪个案子好办和不好办的区别,也没有快办和慢办的差异,都是关乎生死的案子,不管情节如何简单明了,他都会细致再细致。哪怕是合议庭笔录中有成员没有签字、哪怕是案卷的装订页码顺序有错误,都逃脱不了李勇的“火眼金睛”。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第二合议庭法官助理李伟:李勇是个里外“一把手”,他每天送儿子上学,爱人没调进北京时每天给儿子做早饭;出国考察时间再紧,也忘不了给妻子、儿子采买礼物;为保持充沛精力工作,他每天坚持跑步锻炼身体;在全庭的联欢会上,他和同志们一起载歌载舞,唱的流行歌曲很受大家欢迎……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向李勇学习
在昨天(15日)上午举行的总结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为刑事审判第四庭第二合议庭审判长李勇记个人二等功,并号召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向李勇同志学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学习李勇同志的决定》指出,李勇同志在人民法院工作20多年来,以对人民的赤诚、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工作的挚爱,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当中。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历年承办案件数量均位列前三名,曾先后十余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选调至最高人民法院后,他一如既往地发挥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务实作风,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做出了新的显著成绩。他忘我地投入工作,经常加班到深夜。两年来,不仅承办案件数量一直名列全院前茅,而且在办理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中,充分发挥了骨干作用,防止和避免了差错。他业务水平高,大局意识强,能够正确把握刑事审判政策,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所办案件没有一起出现超审限或缠诉缠访。他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阅卷、提讯和参与评议,对每一份证据、每一宗事实都能做到认真核对、仔细分析,不放过任何疑点,确保了案件的审判质量。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了合议庭其他同志,感染了身边的同志,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赞扬。
李勇是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先进典型,是最高人民法院广大刑事法官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优秀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以李勇同志为榜样,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一流的热潮,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以积极的态度、勤奋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为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做出新贡献,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中伟律师 所训:律师是一种信仰,律师是一种责任,律师是良知,律师是正义,律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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