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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对储户意味着啥?

2015-04-17    作者:李建阳律师
导读: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意味着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困难破产关门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储户支付一定限额存款,而免除限额外存款支付的责任。存款保险制度首先于19世纪未的美国,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意味着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困难破产关门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储户支付一定限额存款,而免除限额外存款支付的责任。

存款保险制度首先于19世纪未的美国,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意味着啥?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意味着中国境内的银行正式进入可以破产的时代。

二、银行破产意味着储户的存款不能全额得到支付,未来在银行存款超过50万元的储户,超过的部分将可能打水漂,储户要为银行的经营不善承担责任。

2014年11月2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共有23条,准备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其中规定,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保费由银行交纳保费。

三、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为金融市场化奠定重要基础,银行的竞争将会激烈,经营服务差的银行将会淘汰,金融服务质量会将会提高,存款利率可能提高,对储户也有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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