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继承开始的通知,是指将被继承人死亡和继承开始的法律事实告知所有的合法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通知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通知义务,故意无故不履行义务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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