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宋一祺律师 > 盗窃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盗窃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2015-10-27    作者:宋一祺律师
导读:盗窃罪是一种典型的数额型犯罪,无论是在对盗窃行为立案侦查,还是对盗窃犯罪量刑处罚,都离不开对盗窃的数额进行认定。在这其中,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

盗窃罪是一种典型的数额型犯罪,无论是在对盗窃行为立案侦查,还是对盗窃犯罪量刑处罚,都离不开对盗窃的数额进行认定。在这其中,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 宋一祺律师办案心得:立足案情、精研法理、穷尽举证、缜密细致、不留死角、尊重各方、互动沟通,能够做到以上几点并掌握庭审规律的人,才可以称得上一个优秀的诉讼律师。

    关注微信“宋一祺律师”(微信号songyiqi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宋一祺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宋一祺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宋一祺律师领衔的思科律师团队,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超值法律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