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有困难互相帮忙、有难题互出主意本无可厚非,然而,并不是什么忙都可以帮,必须以遵守法律为前提,否则必将受到严惩。广西桂平市一男子王子东就因为“仗义”多次容留朋友在家里吸毒,导致刚出狱不到两年就又被判刑,悔之晚矣。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王子东犯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5月14日中午、2015年5月15日晚及2015年5月16日中午,被告人王子东先后三次在其位于桂平市西山镇厢东社区的家中容留吸毒人员卢某吸食毒品。
2015年5月20日凌晨,被告人王子东再次容留吸毒人员卢某在其房间内吸食毒品海洛因。当天13时许,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王子东的家中将被告人王子东及卢某一起抓获归案,并当场缴获吸管、锡纸等吸毒工具。经鉴定,从缴获的吸管、锡纸等吸毒工具中检出毒品海洛因。
此外,法院还查明,被告人王子东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5月31日桂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1月30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子东为吸毒人员提供吸毒场所,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王子东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对被告人王子东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子东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被告人王子东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许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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