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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启迪法律智慧:律师要具备佛者的勇气和能力

2015-12-14    作者:赵梓栋律师
导读:一、律师要具备慈悲心肠律师,首先是法律布道者。只有具备佛的慈悲心肠才能摒弃功利思想,为委托人救苦救难,带来福报。人间佛教的思想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不是肤浅的近代人本主义,这是佛陀出现世间说法的本怀,是整个佛教思想的精...

一、律师要具备慈悲心肠

律师,首先是法律布道者。只有具备佛的慈悲心肠才能摒弃功利思想,为委托人救苦救难,带来福报。

人间佛教的思想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不是肤浅的近代人本主义,这是佛陀出现世间说法的本怀,是整个佛教思想的精髓所在。如星云大师所指出,佛陀出生在人间,修行在人间,成道在人间,弘化在人间,佛陀所有的言教,都是以人为对象的,是为了人的自由、幸福和安乐而说的。“人间佛教是每一个人的心、每一个人的道、每一个人的理;人间佛教是佛陀的本怀,是每一个人生命的净化、升华,凡能圆满涅槃之道的教示,都是人间佛教。”

人间佛教是实践的佛教、是生活的佛教、是社会的佛教。“人间佛教是:现实重于玄谈、大众重于个人、社会重于山林、利他重于自利;人间佛教实际上包含社会化、生活化、现代化、大众化和人情化,人间佛教的性格是一切普化,兼容并蓄的。”法律也是社会制度化的佛教,也包含了佛教的思想和内涵。

佛教虽然不参与具体的政治权力操作,但佛教应该有深沉的社会关怀,“凡是民间众生的事情,佛教应该给予教示,给予服务”,而不应该置身事外;只要能对国家民主、社会大众、经济利益、幸福快乐等生活有所助益的事业,佛教徒都参与不懈。法律也应该如此。

“人间佛教是要用佛法来净化我们的思想;人间佛教是要用正道来规划我们的生活。人间佛教就是要吾人重视生活的乐趣、拥有净化的财富、享受正当的娱乐、胸怀慈悲的处事,也就是要把佛法落实在人间;凡是可以身体力行、能够有助于生活美满、家庭幸福的,都是人间佛教。”

佛教之的怪历经数千年不衰,不仅仅在于佛教思想的高深,而在于佛教一直以来都有其虔诚的传播者、布道者,以普度众生、解救芸芸众生的心灵的苦难之中为己任,把佛教的思想广泛地播种到百姓的心田里,从而让佛教一直保持强盛的生命力。

二、佛教可以经营,法律也可以经营!

佛教可以经营,法律当然也需要经营,当然也可以经营。数千年来,由于皇权被神化,导致法律制定与执行过程被神化,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者(执行的机构与人员)被神化,神化就是为特权,特权是为了利益,所以数千年来,法律一直是特权阶层为了谋取自身特殊利益的工具,而实际上被妖魔化,法律的神化和妖魔化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法律的虚无,法律秩序的虚无,使得社会回归利益纷争的原生态。

历史告诉我们,传统的法律经营都往往都是以失败而告终,因为他们经营的特权和特利,只不过是以经营法律的名义谋取特权与特利。近二十年来出现的借执行国家法律的名义,行保护部门、地方利益甚至实现个人利益之实怪异现象,如果以为这是改革开放的产物,那一定是借了,而且犯了历史的错误。上述现象,包括许多人深恶痛绝的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不仅仅是现实问题,更主要的是仅仅是历史问题,是某种历史的延续。

从现实的角度出发,要有所作为,律师要以佛者的勇气去实践佛者的思维,一切都在老百姓的感受之中,老百姓的感受决定一切。

经营法律就是要在历史中感受现实,在现实中感受历史,然后在历史和现实的感受的基础创造全新的感受,就是创造历史和未来。

三、法律,才是老百姓的终极幸福!

老百姓的幸福的感受如何来?答案很简单,老百姓的幸福是全社会共同创造出来的。

如何来创造这种感受:

1、首先律师要倡导和传播一种以民为本的人文精神和思想,老百姓只有感受到政党是自己的政党、政府是自己的、法院是自己的法院、警察是自己的警察、法律是自己的法律,才可能心悦诚服的接受和认同,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

2、律师要明确以民为本的法律体系,法律必须体现亲民、护民、养民政策,表现在百姓的利益与特权阶层、利益团体发生冲突时,优先保护谁的利益的问题上。文明社会已经到了为了受法律保护的几只青蛙而推迟建设工期或更改开发和建设的项目选址,而我们却不能因为受神圣法律保护的百姓利益,推迟开发与建设的工期,这样的野蛮行径会给老百姓什么样的感受?

3、律师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从保护百姓的权利为出发点,面对和处理百姓与百姓之间的利益与权利冲突、纠纷和矛盾。法度要统一、程序中体现人性,世界上没有一部法律能从实体上百分之百地保护好百姓的权利,但却有能从程序上给予百姓地位、权利和人格上的尊严的法律。所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立法、司法、执法程序,充分体现老百姓在立法、司法、执法活动中的地位、权利和人格上的尊严,是当务之急。

总之法律的公平、公正永远是百姓心中的一种感受,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一切的立法、司法、执法律师活动都是为老百姓创造一种公平、公正的感受,给他们地位、权利和人格上有尊严的体验。

律师必须要用佛的心态,来经营老百姓的感受,通过一件件具体生动的案例来为老百姓创造丰富多彩、公平、公正的感受。

四、律师该如何经营法律?

律师大多是从学院中来,从书本中来,从老师的说教中来,但是一旦成为律师以后,立即面对最现实与真实的社会关系,而且律师往往要以权利、利益和冲突的一方的利益为自己的利益开始工作,所以律师是最直接地为客户和委托人创造感受的人一群人,他们在参与具体的案件处理过程中为客户或委托人创造感受,为社会普通大众创造感受,别人的感受的品质决定律师的品德、能力与水平。

在与法律相关的职业中,律师要成为一名真正的佛者,要通过经营的专业、职业、能力、品行来获得社会的认同和认可。

首先,作为律师,要有传播法律,福报天下使命与目标,以天下人创造美好、快乐的感受为已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回到我们的职业上来,就是要把追求正义当作我们的使命,实现公平、公正的感受和体验当作我们职业的目标、事业的目标。

其次,作为律师必须要知道,立法者心中的法律、执法者心中的法律、司法者心中的法律、老百姓心中的法律,作为律师尤其是要懂得老百姓心中的法律,因为这是我们职业与事业生命的根本和源头。

再次,作为律师要懂得和善于传播法律福报,要善于告诉人们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为自己创造安全、美好、快乐,有法律保障的生活。

律师必须是一名合格的布道者,必须像佛教徒对待佛教一样的虔诚之心来对待法律、职业和事业,心悦诚服地为法律思想和精神的传播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作为律师要传播的不仅仅是老师说的、书上写的、自己想的,最重要的要传播从实践中得来的感受、体验、经验和思想,从老百姓那儿得来的感受、体验、经验和思想,我们传播的是“人间法律”,而不是天上来的法律。

五、做律师,必须要有佛者度人的勇气和能力

律师,要对得起这个“师”字,就得要有师者的勇气和能力,仅仅是会办几个案件,写几份法律文书是不够的,律师职业仅仅是一个个人谋生与发展的手段和工具,只有成为师者,具备佛心,才能真正承担起律师对天下的责任,也才能真正实现自己人生的、事业的价值和意义。

在中国的法制建设刚刚起步的今天,不传播、不宣传、不经营,现代法律的精神和思想如何在老百姓的心田中生根、开花、结果?所以所有的法律人都要有佛者救苦救难的勇气和能力,所有的律师都必须具备佛者传播福报的勇气和能力。

做律师,必须要有佛者的勇气和能力,并用一生的时间实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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