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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彤被控集资诈骗罪一案延期审理申请书

2016-05-05    作者:王思鲁律师
导读: 杨某彤被控集资诈骗罪一案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王思鲁律师梁栩境律师单   位: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23层联系电话:13802736027 申请事项:请求延期审理杨某彤被控...

 

杨某彤被控集资诈骗罪一案

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王思鲁律师梁栩境律师

单   位: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23层

联系电话:13802736027

 

申请事项:请求延期审理杨某彤被控集资诈骗罪一案

贵院受理的杨某彤被控集资诈骗罪一案,我们受杨某彤的委托和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其辩护人。在查阅卷宗材料以及与被告人杨某彤就案件事实进行详细沟通后,现拟收集、核实如下信息:

收集、核实被告人与深圳某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的往来邮件,证明上诉人有实际投入、开发、维护“数贸柜”的网络连接等技术工作,说明其并无集资诈骗的故意。

据此,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拟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继续审理。”,恳请贵院延期审理本案,以便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收集、核实以及向贵院提供本案相关事实的线索。

此致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王思鲁律师

梁栩境律师

2016年5月4日

 

【关键词】广州刑事律师广州辩护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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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思鲁律师办案心得:刑事案件对律师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当事人选对律师至关重要;完美的辩护是惊心动魂的过程和成功结果的和谐统一,律师是以众多震撼人心的实战辩例赢取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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