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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后杀人怎么判

2016-12-26    作者:杨树英律师
导读:一、 13岁留守女孩田地里遇害疑报复11月12日,威信县罗布镇一名留守的13岁中学女生独自在山上田地间干活时,被一男子杀害;女孩平时和奶奶一起生活,男子作案前还对女孩实施了性侵。事发现场图片显示,女孩的遗体躺在田地...

一、 13岁留守女孩田地里遇害疑报复

11月12日,威信县罗布镇一名留守的13岁中学女生独自在山上田地间干活时,被一男子杀害;女孩平时和奶奶一起生活,男子作案前还对女孩实施了性侵。事发现场图片显示,女孩的遗体躺在田地里,衣服上全是血。

12月14日,威信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威信县“11.12”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经查,2016年11月12日中午,熊某华到威信县罗布镇庙坪村一山上找药材,遇到女孩张某,因怀疑张某跟曾经与其有矛盾的杨某某有关系,遂产生报复念头,用木棍击打张某后实施强奸,然后又用木棍击打张某致其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华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澎湃新闻)

二、强奸后杀人怎么判

强奸后杀人和强奸致死是不同的行为,刑事责任也不同。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致死,死亡是强奸行为带来的后果,死亡和强奸都是由一个行为引起的,因此按强奸罪一罪定罪处罚。

强奸后杀人,犯罪人实施的是两个行为,强奸和杀人,两个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因此,强奸后杀人的,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张宇鹏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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