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陈俊丽律师 > 东方网联26%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有哪些形式?

东方网联26%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有哪些形式?

2017-01-05    作者:陈俊丽律师
导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项目信息显示,上海东方网联智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6%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520万元。转让方为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方网联产权比例为45%。股权转让有哪些形式?本文为您介绍。东方网联26...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项目信息显示,上海东方网联智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6%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520万元。转让方为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方网联产权比例为45%。股权转让有哪些形式?本文为您介绍。

东方网联26%股权转让

东方网联成立于2015年4月2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旅游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电子商务等。

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东方网联营业收入为552.74万元,净利润为-392.58万元,负债总计462.45万元;截至2016年11月30日,东方网联实现营收1779.81万元,净利润为-739.14万元,负债总计630.38万元。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分别为1607.42万元和1984.16万元,评估增值376.74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515.88万元。(新闻来源:中国证券报)

股权转让有哪些形式?

股权转让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会签订一项股权转让协议,即股权转让合同。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的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转让方可要求受让方做出保证或提供担保。

  • 陈俊丽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关注微信“陈俊丽律师”(微信号),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陈俊丽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陈俊丽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