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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人身伤害最新赔偿标准

2017-03-02    作者:刘成坤律师
导读:   山东省省政府定于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和省发改委、省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介绍2016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山东省省政府定于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和省发改委、省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介绍2016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增长7.9%。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达到21495元和9519元,分别增长8.3%和8.8%。

  因此,2017年山东省人身伤害赔偿标准调整为:

一、2016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为:680240元;

二、2016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

三、2016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为:279080元。

四、2016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5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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