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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2017-03-11    作者:吴文华律师
导读:  夫妻双方如果不能协议离婚或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一般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结婚证明(结婚证或者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明);2、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薄...

  夫妻双方如果不能协议离婚或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一般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明(结婚证或者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明);

2、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薄或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子女户口薄。

3、婚后夫妻共有财产证明如:

1)有存款,需要提供存折或卡号及开户行及金额

2)有房屋,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购房协议,其他房屋证明)

3)有汽车,车辆行驶证,登记证

4)有股权,股东登记证明

5)其他事关离婚身份或财产关系的证明。

  • 吴文华律师办案心得:一个律师的成功不在于其办理过多少案件,而在于他的执业水平、操守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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