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23岁男子钟某在网上发布虚假销售信息,收钱后便将对方拉黑,共骗走4人共计2万余元。4月2日,钟某被咸阳警方刑拘,所得赃款被追回。小伙子构成诈骗不成问题,那么小伙是合同诈骗还是诈骗罪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如何区分?
收钱就拉黑顾客空手套钱2万多
今年1月初,空气净化器成为热销品。咸阳的李先生一直从事空气净化器销售,因货源紧张,李先生便想在网上找些货源,最终在网上找到销售信息。
“我通过网上的信息和对方微信联系,对方对机器的型号和价格很了解,很专业,所以我也就相信了。”李先生说,“和对方谈好之后,我通过支付宝转账7000元,对方称第二天发货。第二天我又想补点货,再次给对方转了3000元。”
原本等着对方发货,但一直没见动静,李先生再次联系时,却发现他已被拉黑。李先生随即向警方报案,1月7日,公安秦都分局刑警大队广场中队对此案展开调查。
民警调取了对方相关账户及取款记录,最终锁定嫌疑人钟某,3月13日,在广东深圳将钟某抓获。“钟某今年23岁,是广东河源人,居住在深圳,因手头拮据,再加上那段时间雾霾严重,便想通过网络销售空气净化器诈骗,在一家名为闲鱼网的网站上注册账号,并放入空气净化器图片。一旦对方转账成功,就将受害人从微信好友中删除。”办案民警介绍。
钟某归案后,民警通过其交易记录发现另外3名受害人。“先后有4人共2万余元被钟某骗走,均是受害人转账后次日,被钟某拉黑。”民警说,钟某归案后,其家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4月11日,公安秦都分局刑警大队广场中队将2万余元赃款全部返还给4名受害人。“真没想到这笔钱能追回来,很感谢民警,以后自己也得长点心眼。”李先生说。目前,因涉嫌诈骗,钟某被咸阳警方刑拘。民警提醒,微商等快捷营销,支付方式多是买家直接将款打给卖家,交易风险较高需警惕。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如何区分
根据刑法第266条之规定,诈骗罪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而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是包容竞合的法条竞合关系,因此二者有许多共同点:诸如二者都是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都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骗取了公私财物等。但是依据犯罪构成的理论,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仍是有区别的。
诈骗罪只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是简单客体,而合同诈骗罪除了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侵犯了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侵犯的是复杂客体,这也是为什么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而合同诈骗属于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原因所在。
诈骗罪主要表现在行为人采取欺骗的行为,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交付财产。诈骗罪的手段多种多样,不限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而合同诈骗罪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因此合同诈骗罪的手段仅限于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骗取公私财物。
所以区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或者说,是否是以合同这种交易的形式为名进行的,只要正确地把握什么是“合同”,那么二者的界限就很明显了。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限定为符合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而不能仅以有合同出现就定合同诈骗罪,该“合同”必须是真正意义上的合同。所谓真正的合同必须要符合合同法第9条规定的合同基本条款,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如果被告人的诈骗行为是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且签订的是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应当定性为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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