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借“星光大道”行骗
据新浪司法网消息:2013年1月,刘某通过朋友认识女子张某,并称其能让张某丈夫上《星光大道》,但需人民币19万元,用于设计、编排节目和疏通关系。张某对此深信不疑,并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期间,先后给刘某打款共计19万元。刘某没有按照承诺帮张某办事,将这些钱全部挥霍一空。2015年11月,张某向定边县公安局报案。刘某被捕后,他的家属给张某退还了19万元,并补偿了1万元经济损失。定边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本案被告人触犯何罪
本案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故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刘某诈骗张某19万元,其数额已经属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量刑标准属于3至10年,但鉴于刘某已经归还了张某全部诈骗款项,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决结果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男子假借“星光大道”行骗,本案被告人触犯何罪?”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什么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吕方征律师微网站:“人命关天、自由无价,认真办理每一个案子,良心永远安宁”是吕方征律师团队对委托人的承诺与践行。
关注微信“吕方征律师”(微信号lvfangzheng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吕方征律师网”)
执业律所:天津全唐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3702115944
关注吕方征律师,即时了解刑事辩护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