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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品茶卖淫团伙落网 两主犯已涉罪被批捕

2015-03-18    作者:冯丽君律师
导读:昆明品茶卖淫团伙落网如今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连“卖淫”都能被犯罪者冠以“品茶”,这高雅的生活情趣之名。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该品茶卖淫团伙还是落网,被警方破获!3日,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通报称,2014年年底,该...

昆明品茶卖淫团伙落网

如今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连“卖淫”都能被犯罪者冠以“品茶”,这高雅的生活情趣之名。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该品茶卖淫团伙还是落网,被警方破获!

3日,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通报称,2014年年底,该局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成功捣毁一个假借“卖茶”为名,隐藏在高档小区中的组织妇女卖淫团伙窝点。

2014年9月初,盘龙分局穿金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该派出所辖区一高档小区中,有人从事组织妇女卖淫的违法行为。盘龙分局立即组织治安大队、刑侦大队、青龙派出所、穿金路派出所联合开展相关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后,2014年12月23日凌晨,警方在北市区一小区内查获该涉嫌组织妇女卖淫的窝点,现在抓获涉案嫌疑人17名。

经调查,2014年9月,犯罪嫌疑人赏某某(男,26岁,云南曲靖人)邀约自己的同乡陈某某(男,24岁,云南曲靖人),在北市区某高档小区内租用单身公寓11套,并建立了一个名为“某某茶室”的QQ群,在该群内以“新到好茶和茶艺师”为暗语,与嫖客进行交谈,假借卖茶的名义有组织的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两名犯罪嫌疑人都具有很高的反侦察意识,一般只做熟人生意。客人到了接待室后,要根据不同的价格挑选碧螺春、铁观音等茶,随后安排‘茶艺师’进行服务。”盘龙公安分局穿金路派出所魏警官表示。“交易价格在400到700元人民币不等,所谓‘茶艺师’其实就是卖淫女,年龄在二十五六岁左右,查获当晚该团伙中有8名卖淫女。”

目前,涉案的两名主要嫌疑人赏某某和陈某某已被盘龙区检察院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批准逮捕。6名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其余人员还在接受调查。

组织卖淫罪的定罪量刑

组织卖淫,严重的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侵蚀社会的善良风俗;该事件中两名男子铤而走险,不惜犯罪而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违反我国刑法的规定,应该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招募,是指将自愿卖淫者招集或者募集到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之内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雇佣,是指以出资为条件雇佣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强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或者迫使不愿卖淫者或者不愿参加卖淫组织者而使其参加卖淫集团以及其他卖淫组织,强迫不愿卖淫者进行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引诱,是指以金钱、财物、色相等为诱饵,诱使他人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诱使他人参加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容留,是指容纳、收留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参加有组织的卖淫活动。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卖淫或协助组织卖淫,都被我国刑法苛以较重的刑罚,因此,对于那些蠢蠢欲动的人们,行事前一定要想清楚,犯了罪可就真不是闹着玩的了。

  • 冯丽君律师办案心得:结局并非早已注定,如果您或家人、朋友已身陷囹圄,千万别放弃,只要有希望,我们都会辩护到底,坚守到最后。生命不能重来,自由不可替代,我们与您共同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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