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刘铭律师 > 精神病人有刑事责任能力吗

精神病人有刑事责任能力吗

2015-03-18    作者:刘铭律师
导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在我国所有的犯罪主体中,精神病人比较特殊。那么精神病人有刑事责任能力吗?专业...

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在我国所有的犯罪主体中,精神病人比较特殊。那么精神病人有刑事责任能力吗?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其精神状态分为三类: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

(1)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

(3)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精神病人关于刑事责任能力有以上三种具体分类,实践中精神病人犯罪要严格按照这三个分类进行法律适用。精神病人也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一旦涉罪,精神病是一个很好的论据,所以要善加利用。 

  • 点击访问刘铭律师微网站:办理民事案件中,处理和协调人际关系现已至关重要,注重调解,节约办案资源,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损失:而在刑事办案中,高效迅速准确把握案件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严格客户保密制度,严谨的执业道德,为各类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关注微信“刘铭律师”(微信号liuming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刘铭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刘铭律师网”)

执业律所: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刘铭律师,为您解决公司法务、民事执行、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损害赔偿、房地产、刑事辩护等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