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偷偷生子,能要求对方承担生育费用吗?
同居怀孕分手,
女方偷偷生子,
男方不知情也不承认,
女方生育费用谁来承担?
让我们分享《中国法院网》报道的一起真实案件。
索要8年前非婚生女儿生育费用法院助维权和解
中国法院网讯(陆晓明)8年前,石某未婚偷偷生下与曾某的女儿;8年后,石某通过法律手段要求曾某支付其生产费用。2月13日,这场纠葛多年的纠纷在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得到化解。
2004年12月,石某与曾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恋爱同居,双方因性格不合等原因分手时,石某未将怀孕的事告诉曾某。分手后,石某于2006年底偷偷生下女儿,开支医疗费用3000多元。因双方有感情纠葛,曾某拒绝承认这个女儿,并拒绝支付石某住院生育的费用,在石某住院生产时,也未到医院看望石某,石某非常寒心。石某曾于2007年起诉曾某索要抚养费,但因支付不了亲子鉴定的费用,只好撤诉。
2014年底,石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曾某支付医疗费和护理费等共计一万余元。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岗为石某开通绿色维权通道,减少当事人诉累,多次做曾某工作。最终在曾某好友确认石某所生女儿长相酷似曾某后,他便认下了这个意外的女儿,不再要求做亲子鉴定,并愿意承担石某住院生育的一半费用,双方当事人在平和的气氛中签订了调解协议。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曹律师婚姻专线】
http://blog.sina.com.cn/beijinghunyinlvshi
*进入微网站,请直接点击左下角【】
*老朋友,请点击右上角,分享给朋友
*新朋友,请关注公众账号
搜索“曹老爷lawyer说法”
*法律咨询电话:010-51266147
曹老爷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感情。
关注微信“曹成律师”(微信号caocheng_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曹成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专业代理离婚诉讼十年,事实证明律师走专业化发展的思路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专业,所以熟练;因为专业,所以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