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涉受贿案开审
2014年9月24日8时30分,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铁男犯受贿罪一案,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人大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共计70余人参加旁听。
2014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一案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铁男利用其担任国家计委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铁男是十八大之后首个被中央纪委立案调查并“双开”的省部级官员。据了解,其情妇徐某因“知道的事太多”几次遭遇死亡威胁,为了“自保”,徐某从2011年开始向国內媒体寄送揭发骗局材料,后又主动了刘铁男更多问题。2013年5月初,中纪委公布,刘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8月初被“双开”,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涉嫌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反腐倡廉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希望政府能坚持下去,决心与腐败分子斗争到底。
陈远发律师办案心得: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在侦查阶段最容易受到侵害,当事人被侦查机关控制后,律师的及时介入会帮助其了解涉案的法律知识,稳定心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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