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改房屋被认定是违建,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还没过,刘先生父子的房屋就被强拆了。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认定密云县河南寨镇政府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刘先生父子诉称,2012年5月28日,他们承租了种植园,并对原有房屋进行部分翻改。2013年7月5日,河南寨镇政府对他们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9日又作出强拆决定书。
2013年7月16日,镇政府将他们翻改的工作间强行拆除,并将未改动过的房屋砸开,拉倒南面围墙,致使整个房屋墙体开裂,变为即将倒塌的危房。镇政府强拆时,并无证据证明工作间属于违建。镇政府未履行强拆的法定前置义务,未向他们出示执法审批文件及执法人员证件,更没有给他们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镇政府在发出拆除决定通知后,他们有权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父子俩起诉要求确认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镇政府辩称,刘先生父子并不具备合法的报批手续,也未能合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其建设房屋违反法律规定,系违法建筑。镇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密云法院认为,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河南寨镇政府在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前,应当以书面形式事先催告当事人,并直接送达当事人。对违建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依法强拆。河南寨镇政府未予以事先催告、公告,且在尚未超过原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定期限的情况下,于2013年7月16日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程序违法。
:
关注微信“梁开贵律师”(微信号lkg-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梁开贵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梁开贵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阳光六、七期成员,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执业领域: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顾问。电话:13910368757,QQ:13910368757或1874735391,微信公众号:lkg-lawyer,微信号:13910368757,邮箱:13910368757@163.com,传真:010-68945339,中国征地拆迁行政复议诉讼网:http://user.qzone.qq.com/187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