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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装备的法律保护

2015-03-20    作者:李世刚律师
导读:近来,常有玩网络游戏的朋友向我咨询,说自己投入大量资金的网络游戏角色或帐记被营运商以种种理由给永久封存了,营运商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自己的游戏角色还能否要回? 在这里了,我用上海最近的一个案子告诉大家,网络游戏中...

近来,常有玩网络游戏的朋友向我咨询,说自己投入大量资金的网络游戏角色或帐记被营运商以种种理由给永久封存了,营运商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自己的游戏角色还能否要回? 在这里了,我用上海最近的一个案子告诉大家,网络游戏中的财产也是财产,网络游戏玩家和营运商都要遵从现实法律的规定,不存在营运商想封号就封号,想销掉装备就销掉装备的权力。

案例如下: 小兵是个网络游戏迷,这段时为玩某大型网络游戏投入了不入钱,为自己的角色购置了大量的顶级装备,在游戏的世界中呼风唤雨,然而,游戏玩的正high时,小兵的的三个游戏角色竟然被营运商永久封停了。

对此,游戏营运商解释为,小兵的账号在游戏过程中存在现实金钱交易RMT(Real-Money Trading的缩写)行为,即利用游戏从事出售游戏内物品或货币获取现实货币收入的商业性行为。具体步骤为:先分别将三个不同账号里的游戏角色道具,集中出售给同一个游戏角色,再用这个游戏角色将道具全部出售获得游戏币,然后用游戏币购买游戏道具,再通过合同方式(游戏内商定价格的交易方式)无偿给予其他玩家,包括已知RMT违规的玩家。

游戏营运商认为小兵的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游戏运行,因此对小兵涉违规的三个游戏角色处以永久封停的处罚。小兵认为,对于玩家在游戏中与其他角色进行装备及游戏币的交流行为,营运商从未明确规定要予以禁止,因此起诉要求营运商解除对游戏角色的禁封。

一审认为,本案中运营商的网络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中确实没有其所主张的禁止性规定,且营运商主张小兵参与了现实中出售游戏币获利的违规行为,但其提供的证据中,并没有能够直接证明涉案账号存在该行为的相关证据。而即使营运商所主张的小兵将游戏中的装备及游戏币无偿赠与其他角色的行为属实,也并不违反营运商与游戏玩家之间的网络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故在营运商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游戏玩家确实出售了游戏币换取人民币的情况下,仅以自身经验推定玩家存在该情形,即而封停相关账号,对此法院难以支持。最终判决支持了小兵的诉讼请求,营运商不服并提出上诉。 最终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营运商解除对小兵的三个游戏角色的封禁。

  • 李世刚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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