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妈妈深夜扮女鬼行窃
最近,枣庄的一家网吧被盗,不了解情况的人还以为出现鬼了。幸好有监控,“女鬼”才现原形。
据报道,枣庄一家网吧,凌晨三四点左右,一只手出现在监控视频的右下方,紧接着在地上出现了另一只手,一抹长发突然出现在了视频的边缘,原来,是一名长发女子,正缓慢爬进这家网吧。
“我看监控吓坏了,”网吧人员说,她到这里面把这个柜子开开之后,拿完钱锁上了才走的,总共有1700多块钱,她只拿了500块钱。拿完以后又爬着走的,退回去用嘴叼着钱。因为是凌晨,网吧内几乎没什么人,女子找到现金后,十分淡定的用嘴叼着钱离开了,这样的盗窃方式让人匪夷所思。而且一万块钱只拿两千。
后民警将女子拘留。原来女子24岁,有个四五个月大的孩子,她主动放弃哺乳的行为也让家里人非常无奈。
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一般可以3000—5000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1.初犯、偶犯、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作案情节轻微的;2.情节轻微并主动坦白或者积极退赔的;3.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女子深夜扮鬼行窃的想法真够奇特,一万元也只拿走其中一部分也让人捉摸不透,幸好个人盗窃数额是两千元,属于数额较大。但是还是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处罚是免不了的。作为一个母亲,不在家喂养孩子,出来进行偷盗着实让人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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