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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媳妇集体失踪 涉嫌婚骗警方介入调查

2015-03-20    作者:欧阳春律师
导读:越南媳妇集体失踪邯郸百名越南媳妇集体失踪,而收取高额介绍费的媒人也音信全无,不禁让人们猜想这会不会是一场骗局?针对此事,目前邯郸警方已介入调查。11月底,河北省邯郸市的曲周、广平、馆陶、肥乡等县上百名越南媳妇集体失...

越南媳妇集体失踪

邯郸百名越南媳妇集体失踪,而收取高额介绍费的媒人也音信全无,不禁让人们猜想这会不会是一场骗局?针对此事,目前邯郸警方已介入调查。

11月底,河北省邯郸市的曲周、广平、馆陶、肥乡等县上百名越南媳妇集体失踪,每桩婚事收取十来万元的媒人吴美玉也不见踪影。越南媳妇的家人怀疑,这是吴美玉的骗局,她收钱以后,携带越南媳妇到其他地方再嫁别人。目前邯郸警方已经立案。

多名村民向京华时报记者证实,他们的越南媳妇都是通过一个名叫吴美玉的赵庄村村民介绍的。吴美玉是20多年前从越南嫁过来的。今年年初,她开始在曲周县宣扬自己可以给村民介绍越南媳妇,介绍成功要收取“介绍费”。“介绍费”的多少以越南姑娘的容貌为标准,好一点的需要11.5万,差一点的也需要10万左右。

婚姻诈骗,该当何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婚姻本是美好的,但是摊上了买卖,其可能就会完全的变质!然而,把婚姻当买卖,还试图诈骗的,其必然为人所不忍,为法所不容,必将受到应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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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春律师,湖南永州人,法学学士,中国司法部注册律师,深圳律师协会会员,广电集团深圳都市频道《法观天下》节目嘉宾律师,深圳律协勤学上进青年律师,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获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2014年度“办案能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