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缴获2.4吨冰毒
毒品犯罪是在我国,乃至国际社会都严厉打击的犯罪。目前上海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毒案件,缴获2.4吨冰毒,可谓赢得打击毒品犯罪新一年的“开门红”!
“警察,不许动!都不许动!”“砰砰……”
1月30日凌晨2时许,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南告水库堤坝外,安静的农村传来一阵巨响后,又传来一阵枪战声,一辆黑色的丰田轿车横停在水坝桥面上,车尾冒出浓烟。
半小时后,5公里外的陆河县梅角下村的一栋外观废弃的平房内,大门一开,虹口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政委安蔚直奔入室。十几桶装满冰毒原材料、几十罐氢气桶、三个巨大的反应釜……这样大规模的毒品工厂连安蔚这样的老侦查员也震惊了。
这并不是什么警匪片的桥段,而是记者日前跟随上海公安奔赴广东汕尾捣毁一起毒品案件时目睹的真实一幕。这也是上海有史以来破获的最大毒品案。
2015年1月30日凌晨,沪粤警方兵分三路,在汕尾、陆河、陆丰三地将以陈某、俞某为首的涉毒团伙成员悉数抓获,捣毁一个特大源头制毒工厂,抓获制贩毒嫌疑人28人,缴获结晶冰毒近400千克,固液态混合体冰毒2吨,彻底斩断了一条由广东至上海的跨省制贩毒通道。
此案是上海“迎新春、保平安”专项行动的重要战役,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白少康表示,这一案件的告破显示了上海警方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能力,“我们绝不能让毒品成为影响上海治安的突出问题,绝不能让上海成为毒品犯罪的洼地。”
制造毒品的法律后果
2.4吨冰毒,这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数字。好在该毒品案被破获,不致使更多无辜的人成为牺牲者。但是,冰毒收缴可被销毁,而被抓获的嫌犯应该如何的惩治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毒品犯罪严重危害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对此各国法律都对毒品犯罪予以严厉的打击。而只有规范毒品犯罪的立法和执法,发挥刑法的预防作用,从制毒的源头打击犯罪,能更好地避免毒品流入市场,给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陈远发律师办案心得: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在侦查阶段最容易受到侵害,当事人被侦查机关控制后,律师的及时介入会帮助其了解涉案的法律知识,稳定心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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