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自首投案。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等部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为自己提供在以后的审判中寻求缓刑减刑甚至免除刑罚。但是认定自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具体来说符合哪些条件可认定为自首?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
1、自动投案的时间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后。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须自动投案。
2、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
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电投案的等一切方式,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投案自首。
3、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这是自首的本质特征。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要交待所知的共同犯罪,如果是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否则,不构成自首。
4、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犯罪人主动的听候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是衡量犯罪人是否悔改的重要表现之一。如果投案后,又逃脱司法机关对他采取的强制措施;或仅以电信方式交待罪行,久不归案的;或偷偷把赃物送到司法机关门口,不肯讲明身份;这些明显是不愿接受国家的制裁的表现,不能以自首论,只能视为悔罪的一般表现。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一旦您或您的朋友涉嫌犯罪,不要试图逃避刑法的处罚,因为被司法机关追诉只是时间的问题,您是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处罚的。而当犯罪后最好的弥补措施是到指定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样还可以争取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机会。
陈远发律师办案心得: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在侦查阶段最容易受到侵害,当事人被侦查机关控制后,律师的及时介入会帮助其了解涉案的法律知识,稳定心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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